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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日本民法修改给日本房产租赁带来的重要影响
2020-05-08 1503人浏览

从2020年4月开始,日本民法中被称为「債権法」的部分被大幅度修改。这是理所当然的,日本民法需要修改得更加符合这个时代。虽然修改的项目涉及很多方面,但是与房产投资者相关的,租借公寓时的“租赁契约”也受到影响。

 

关注点 1

明文规定租赁房屋原状恢复的义务

日本民法修改1.png

一般来说,公寓的租借合同结束后,返还房间时,租客将室内恢复到入住时的状态称为“原状恢复”。

以前的日本民法没有关于原状恢复的具体规定。因此,实际上租赁期间产生的瑕疵、污渍和损耗,租客需要恢复到何种程度,是在租赁合同中由当事人协商决定的。但由于没有具体依照,的确会有因为这些产生纠纷的案例,基于这种情况,本次民法修正中重新规定了原状恢复的义务。

 

「改正民法第621条」中表示的很清楚,如果因租客故意或过失造成房屋损害的情况,租客必须在交房前将其恢复原状。但是,租赁物本身通常使用的损耗以及常年变化不在此限。

 

关注点 2

明文规定关于修缮租赁相关

日本民法修改2.png

在以前的民法中,房东(出租人)负有修缮的义务。但是,在改正民法中,对于需要修缮一事,如果是租客的责任,房东就不承担修缮的义务。

另一方面,房东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进行修缮,或有必要进行修缮时不进行修缮,租客也可以进行修缮(修缮权)。但是,实际为了避免修缮的必要性、范围、修缮的方法、金额等方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,最好事先由当事人双方进行确认。


关注点 3

保证人的责任大变更

日本民法修改3.png

以前,公寓等租赁合同中,亲属和保证公司一起签订了保证人(特别是连带保证人)的保证合同,保证人一般根据租赁合同来保证产生的一切债务。房租的拖欠自不必说,就连弄脏室内、损坏设备等损失,保证人也要承担责任。

今后,在公寓等租赁合同的保证合同中,个人成为保证人的情况下,需要写明金额上限。具体想要多少金额上限,公寓等租赁合同通常会2年一更新,比如房租10万日元,房租的24个月就等于“金额上限:240万日元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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