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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来说,公寓的租借合同结束后,返还房间时,租客将室内恢复到入住时的状态称为“原状恢复”。
以前的日本民法没有关于原状恢复的具体规定。因此,实际上租赁期间产生的瑕疵、污渍和损耗,租客需要恢复到何种程度,是在租赁合同中由当事人协商决定的。但由于没有具体依照,的确会有因为这些产生纠纷的案例,基于这种情况,本次民法修正中重新规定了原状恢复的义务。
「改正民法第621条」中表示的很清楚,如果因租客故意或过失造成房屋损害的情况,租客必须在交房前将其恢复原状。但是,租赁物本身通常使用的损耗以及常年变化不在此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