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子是商品的一种,购买房子后可以用自己的名字进行权力登记。日本住宅是否为永久产权,取决于持有土地的权力形式。土地持有权力一般分为两种,永久权和借地权。以下分别进行解说。
购买并自行登记的所有权土地是很自由的。
无论将来期限如何,都可以自由买卖。
土地不仅可以建筑自己的房子,还可以自由地租给别人。
关于继承和赠与也是自由的。
借地权是指从地主那里借用土地,在其上建筑住宅的权利。
借地权的种类主要分为三类:
旧法借地权
在旧法借地权中,地主和借地权者之间签订30年的土地租赁合同。30年后可以更新,之后每20年更新一次。
地主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可以拒绝续约的,所以可以说借地权的房子在法律上得到了一定的保障。
普通借地权
普通借地权是适用于1992年8月制定的新法的借地权。
与旧法借地权一样,土地借地合同可以续期。
定期借地权
定期借地权也是适用于1992年8月制定的新法的借地权,但一般规定合同期限为50年。
合同期限完成后,必须将土地归还给地主,不能要求地主续签新的合同或购买建筑物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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